有些公司,内部会有调岗这种操作,并且调岗的同时,可能还伴随着降薪。这种其实公司很大目的就是变相的想要员工自行离职,然后还不给赔偿。
作为员工,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劳动法》第17条内容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这样做:
1、坚持打卡,不主动提离职;
2、第一时间市面回复,不同意调岗;
3、保存相关证据,如果是公司单方面的无理要求,要求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这一条款主要阐述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具体分析如下:
一、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居于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
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需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以及程序合法。
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一旦劳动合同按照上述原则订立,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明确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为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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